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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1 16:55 信息来源: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来源: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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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切实为做好全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按照市工信局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认定标准,现将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

(一)申报范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且符合公告条件)可申请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年、2021认定的两批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二)申报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www.yztdpt.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上我省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将于3月21日至4月15日开放,区县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8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新申请的在“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在“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相关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中小企业应知尽知,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

(二)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

(三)因审核需要,天桥区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5日,4月6日-14日为审核修改时间,请各企业务必于4月15日前将企业申请书(盖章扫描版,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四份)、推荐汇总表(附件3)或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的加盖公章pdf版以及可编辑电子版、含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36个月)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以上需U盘拷贝连同企业申请书(纸质版)一并报至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15房间(无影山中路105-1号 检察院第二办公区)。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于杰  闫旭   

联系方式: 81601076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

         3.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4.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供参考)


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1日

1.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pdf

3.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4.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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