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热线转办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团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578
研究提出贯彻区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负责财政政策调查研究工作;牵头财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财税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措施。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负责编制区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对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联系电话:0531-81601736
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工作,负责收入组织调度,定期形成收入分析材料;贯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办法;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办理区级财政预算拨款、额度下达和国库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管理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协调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区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汇编工作;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635
承担区直部门及部分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执行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等财政政策和制度;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参与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执行有关社保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和支付监管工作;配合全区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分配等工作;承担涉农一卡通补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数据经济建设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 联系电话:0531-85872579
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提出有关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以及工资、住房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财政政策措施,管理和分配住房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上级财政部门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分配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负责区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投诉处理等工作,组织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导全区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负责区直机关公务用车资产的统一管理。贯彻执行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531-85872630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实施;负责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平台的维护;负责全区公务卡改革的落实,承担区级平台与银行业务的衔接;负责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财政代管资金账务工作;负责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指导、动态监控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受委托开展财政资金的实拨;负责按照组织、编制和人社部门核准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和应发工资额对预算单位填报的工资额进行核实,建立工资档案,与代发工资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分解并支付资金;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5872635
为区属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服务,负责区属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界定等事务性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承担全区财政政策、财政制度、财政支出结构和财政资金等重点绩效评价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区本级绩效综合评价等具体工作;负责绩效考核相关工作;为全区会计人员培训做好服务;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1601912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和土地项目资金收支管理的相关服务性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研究,提出有关资金安排建议;贯彻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相关服务,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估论证、风险管理、合同拟定、融资支持、绩效评价、信息统计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160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