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财务审计科牌子)。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政务热线、政务监督面对面等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58043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51427
落实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推动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合理用药,确保用药安全,参与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有关信息管理工作。 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法律法规咨询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工作,履行执法案件审核职责。 联系电话:0531-85933544
承担健康天桥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并承担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 承担指导、组织、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政策和措施建议。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事项,承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规划、筹措和投入安排相关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组织拟订全区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医疗康养、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860
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治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区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病防治等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组织工作以及城市卫生经常性和常规性检查。制定全区“除四害”工作规划。 联系电话:0531-81601756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牵头并协调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21211
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 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851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落实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全区老年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办公电话:0531-85871129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健康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联系电话:0531-85872855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531-85953989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区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牌子,为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加挂区健康教育所牌子。 主要职责: 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承担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二、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区属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监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指导区级医疗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 五、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理论及技术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 六、负责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 七、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职责,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八、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 九、承办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85817069
一、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 二、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 三、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 四、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五、承办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85861045
天桥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除承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职能外,同时承办了1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承担全区8个街道办事处、56个居委会、17.5万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孕产妇建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联系电话:0531-85872867
负责天桥区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及技术指导;其他部分区县精防业务指导工作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济南市精神及智力残疾鉴定;济南市职工(居民)精神病类门规鉴定;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医学心理咨询业务等。 联系电话:0531-85713287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卫生院坐落于黄河之北的桑梓店街道,是一所集预防、医疗、康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非营利性一级公立医院,辖区服务人口4.16万。 联系电话:0531-8807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