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发展新动能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工业化,根据《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5〕4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参与单位应与企业具有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具体要求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南》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2),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请有意愿申报的企业认真学习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指南》有关要求,按照申报书模板认真编制申报材料。
(二)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PDF一份及汇总表可编辑版(附件3),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1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杰 杨慕
联系电话:0531-81601305
邮箱:jntqjxjbgs@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2025版).docx
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30日
审核:一审:余建;二审:陈曦;三审:王希春